星期六, 10月 06, 2007

為何知其不可行而為之

知其不可行而為之,有兩種涵義在其中,白話的說就是知道不可以(或不應該)做還要做,有理性的人,為了堅持自己的理念,知道做了的後果,仍要付諸實行﹔也有人為了自己的私慾,知道這樣做不對,還是忍不住而下手。這兩者的差異在其不可行的原因。

或者說將命題改成為何明明知道那樣作會違反法律或是道德或是常理,還要去做?

或者為何知道那樣會浪費時間,犧牲健康,傷害別人,影響他人,還要去做?
是自己認為所作所為是為了大眾,而傷害少數人?還是為了達成自己的目的?有沒有不會傷害他人也不會浪費時間的做法呢?有沒有辦法找出兩全的辦法!那麼就不會對自己與社會造成傷害。

看來對於自認為慷慨赴義的人,沒有找出兩全的辦法,並且以自己的行為驕傲;而為了生活過不下去的人或是自我私慾的人,沒有能力改善自己或是控制自我慾望,而放縱自己。

看來不要變成知其不可行而為之的人比較好。